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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由于危化品具有危险特性,企业在进口危化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如何判定产品是否需要进行危化品申报?
是否属于危化品,关键看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的范围。经查询《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桂油不属于危化品的范围。
海关提醒:根据《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的规定:海关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
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报关时,填报事项应包括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产品除外)、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散装产品除外)。
仅属于危险货物(但未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的),进口时不属于法定检验,无需进行口岸“批批验核+抽批检测”。另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检法》的规定:出口危险货物需要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进行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
(一)《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
(二)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数据单样本。
(一)产品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二)产品包装上是否由危险公示标签(进口产品应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随附安全数据单(进口产品应附中文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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